纳税协商是指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论证是否符合启动协商办税的条件。分析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
2.代企业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
3.代企业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1. 论证是否符合启动协商办税的条件收费5-10万元;
2.代企业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收费10-30万元;
3.代企业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收费1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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