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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

  • 价格:面议

产品介绍

    1.服务内容

    事务所接受委托,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情况进行审核,证明其加计扣除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出具鉴证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可以作为纳税申报的参考、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参考、税务复议诉讼的证据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格审核;主要审核企业成立的地区、财务核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和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等情况,确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格。

    2)审核研究开发项目的类型,包括: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

    3)研究开发活动的范围的审核;审核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否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并以取得的具体资料予以说明。

    4)研究开发项目适用领域相关资料的审核;主要审核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等文件规定的领域。

    5)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预算计划的审核;根据取得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等资料,审核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及经费预算情况。

    6)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人员情况审核;根据取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专业人员名单和人员学历等资料,审核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和专门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情况。

    7)研究开发项目加计扣除基数及加计扣除金额的认定审核。根据研发项目多栏明细账,依据加计扣除文件规定,审核发生的项目确定加计扣除基数及扣除金额。

    2.收费标准

    3.适用行业 

    适用所有行业。

    4.服务方式

    以现场服务为主;收费在70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提供现场服务,具体服务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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