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接受委托,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申报事项进行审核、确认,证明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应纳土地增值地税款,并出具鉴证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可以作为纳税申报的参考、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参考、税务复议诉讼的证据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项目前期管理情况鉴证,包括:清算项目及其范围、清算单位的确认、不同期间及不同项目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归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收入及支出划分、清算起始时间、清算截止时间、分期开发项目各期清算方式的一致性、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的划分。
(2).收入项目鉴证,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审核企业是否准确划分征税收入与符合免税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3).扣除项目鉴证,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审核企业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各项扣除项目的金额。
(4).应纳税额鉴证,审核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以及清算项目当期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应补或应退税额。
房地产行业。
以现场服务为主;收费在400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提供现场服务,具体服务方式双方协商确定。